规格齐全
类型VOC排放检测
测量范围0-2000ppm
测量精度0.01
可售卖地全国
一、建设内容
VOC是挥发性**化合物,按其化学结构可以分为烷类、芳烃类、酯类、醛类和其他等,常见的气体组分有苯、、、苯乙烯、三氯乙烯、、三、(TDI)、二异氰酯等等等,这些气体在喷漆、石化、化工、制鞋、印刷、电子、服装干洗、石油、建筑等行业均有排放,VOC对人体的伤害很大,会引起慢性中毒,损害肝脏和神经系统,甚至会导致白血病的产生。
ZWIN-PVOC型在线检测系统适合应用在各种检测场合。根据厂房现场条件,主要生产玻璃纤维保温隔热材料、泡沫板、砂浆在内的新型建筑材料,在生产过程中,主要产生的气体有、乙苯、对间、邻、苯乙烯、异丙苯、苯甲醛、苯乙酮等气体,为确保工作人员准确得知排放气体浓度,需在厂房安装监测设备,检测VOC气体浓度。
二、建设方案
2.1项目概括
本项目所采用的ZWIN-PVOC06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由气态污染物VOCs浓度监测、数据采集、无线传输和中心控制显示四个子系统组成。
气态污染物VOCs监测采用PID(光离子化)方法,测量泡沫板生产流水线中产生的**性挥发气体(非甲烷总烃、苯系物等);
气体采集采用泵吸式方法,并在气体进出口安装一套(包含2个传感器),形成数据对比;当浓度**过设定值自动报警;
数据传输采用GPRS无线传输,通过485数据接口
整套系统结构简单,动态范围广,实时性强,组网灵活,运行成本低。
2.2项目执行标准
本方案所设计监测系统、制造、验收规范主要按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:
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》HJ/397
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(试行)》HJ/T75-2007
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(试行)》HJ/T76-2007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》GB/T 16157
《污染源在线自动(监测)系统数据传输标准》HJ/T212
《天津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**物连续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(试行)》
《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**物排放控制标准》DB12/524
《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》GB/T16157-1996
《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》HJH/T
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GB16297-1996
2.3项目实施
1、测量项目
气体进出口VOCs浓度(苯系物、、烷烃类等气体)
2、现场工况
烟气温度:43℃
流 速:1.2m/s
大 气 压:100Kpa
烟气流量:701m3/h
VOCs浓度:15—60mg/m3
排气筒高度:15.0m
3、设备安装
本项目共安装1套PID 固定式VOC在线监测系统,符合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(试行)》 HJ/T75-2007中6.2.2条款中对安装位置的要求:即测定位置应避开管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。对于颗粒物应设置在距弯头、阀门、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4 倍管道直径,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处;对于气态污染物,应设置在距弯头、阀门、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 道直径,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0.5 倍烟道直径处的要求。
介于现场情况,需要在厂房外部气体进出口管道安装1套设备(且1套设备包含2个传感器探头分别通入气体进出口管道),在管道附近选择进行打孔壁挂式安装或者立管安装ZWIN-PVOC06C检测仪,通过进出口直通管路附近将所需测量气体引到ZWIN-PVOC06检测仪中。
设备现场实际安装位置如下图:
传感器探头安装示意如下图:
安装注意事项:
1.在设备安装点在选择合适位置进行打孔,以备设备箱体壁挂式安装;
2.安装前期需在现场布设电缆,以备设备供电;
4.数据采集、传输
数据采集依据环保部HJ/T212-2005通讯协议和满足满足环保部《HJ477-2009》采集器要求,采集数据通过RS485传输,集中显示在中心控制箱液晶显示屏上,且多点测试数据可同屏显示(也可集成其他监测数据,如粉尘浓度等);数值**过设置值时自动报警,控制箱外部报闪烁,提示工作人员,方遍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查,提高工作效率。
VOC监测仪 中心控制柜液晶显示屏
VOCs 检测的法律依据
1、安全生产法规
(1)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*共和国令* 344 号)* 18 条:危险化学品的生产、储存、使用单位,应当 在生产、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报警装置。
(2)《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》(GB/T 12801 -2008)5.3.1.c: 对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过程,应配置检测仪器仪表。
(3)《生产许可证条例》(令* 397 号 2004)* 6 条:企业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,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:(十一)有重大危险源检测、评估、措施和应急预案。
(4)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 现场安全装备设置规范》 (AQ 3036-2010)
2、职业健康卫生法规
(1)《*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 * 23 条:对可能发生职 业损伤的有毒、有害工作场所,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。
(2)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-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》(GBZ 1 -2010) 6.1.6 应结合生产工艺和毒物特性,在有可能发生急性 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,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发展水平设计自动报警或检测装置。
(3)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—化学有害因素》 (GBZ2.1-2007)
(4)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》( 2002 年 * 352)* 11 条: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 的作业场所,设置自动报警装置。
3、环保法规
(1)《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规划》(2011,环保部) 该 文将“**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”列为“支持关键技术、装备和 产品研发”项目。
(2)《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》(2012,环保部) 该文规定“工业 VOCs 排放逐步安装在线连续监测系统,厂界安装 VOCs 环境监测设施”。
(3)《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意 见》([2010]33 号)(二十三)各地**应加强对重点 企业的监督性监测,并推进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。
4、生产使用法规
(1)《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》 (G493-2009)
(2)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》(G160-2008)* 4.6.11 条: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、乙 A 类液体的装置内,宜 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,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。
VOCs 的特性介绍:
●均含有碳元素,还含有 H、O、N、P、S 及卤素等非金属元素。
● 熔点低,易分解,易挥发,均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,在阳光下 产生光化学烟雾。
●常温下,大部分为无色液体,具有性或气味。
● 大部分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,易溶于。
● 种类达数百万种,大部分易燃易爆,部分有毒甚至剧毒。
● 相对蒸气密度比空气重。
毒性 VOCs 的检测范围
1、确定依据
(1)《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》(G493-2009) 5.3.1(4)“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 0~300%容许浓度或 0~300%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”。
(2)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-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》(GBZ2.1—2007) 4.1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:苯的PC-STEL为 10mg/m3 (2.87ppm)
(3)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-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 装置设置规范》(GBZ/T223-2009) 5.3 气体检测仪检测范围 0~10倍PC-STEL,小检测量≤0.5倍PC-STEL
2、苯的检测范围
(1)依据上述规定,苯的检测范围分别为:2.87ppm×3=8.61 ppm≈ 9 ppm(2)目前国际、国内苯检测器的实际测量范围: ① 固定式:0-10 / 20 ppm ② 便携式:0-1,000 /2,000 ppm(主要用于测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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